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563号


2026-01-26  来源:本站

  王振兴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横店街环后湖北路以北、临空东街以东住宅项目(金辉优步湖畔)10、15、16栋16号楼1单元14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16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王振兴
2026年1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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