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314号


2026-01-2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314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3执3097号之三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0434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14001GB00089F00050036  江汉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居住区·兰海园5栋/单元18层2室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陈映竹(身份证号码:420105197310070424)名下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6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