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瑶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大集街曙光村、田家堡村绿地美湖二期5栋2单元28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2637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岳瑶2026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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