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303号
根据(2025)云09执587号之五,黄美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岸2014012320 | 武汉荣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02200015GB00007F00110169 |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23号万锦江城12栋1单元20层4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