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475号


2026-01-22  来源:本站

  周从刚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1号-1、-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五期----武大慧园2、3栋3单元1层11室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0057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周从刚
2026年1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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