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65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6年2月1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42120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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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 备注 |
| 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卫生健康局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地下连接通道地块 | 420114070009GX00456W00000000 | 669.5500 | 城镇村道路用地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