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48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2490号之三,常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5453号 | 常珮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6004008GB00003F00070096 |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(二期)7栋2单元19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