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47号
根据(2025)鄂02执106-4号,徐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昌2009007365 | 周旸洋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4017GB00007F00070075 | 武昌区临江大道66号金都·汉宫(一期)7栋2单元9层1室 | |
| 2 | 武昌国用(商2009)字第5580号 | 周旸洋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4017GB00007F00070075 | 武昌区临江大道66号金都·汉宫(一期)7栋2单元9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