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29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4724号之二,周妍洁(代理人:张思怡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9078号 | 武汉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2410005GB00004F00330053 |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三路9号武汉碧云天4号楼、13号楼商业/单元15层3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2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