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6第4501号


2026-01-17  来源:本站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1994号 白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11204012GB00019F00190043 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88号绿地光谷住宅项目170地块项目三期B-3栋1单元19层02室   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1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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