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97号


2026-01-17  来源:本站

  肖萌、许威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水利路56号新建居住、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(一期)6栋/单元15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6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057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肖萌、许威
2026年1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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