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200号
根据(2025)鄂0113执2974号之二,张颖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3257号 | 杨通顺,李丹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3005021GB00001F00050023 |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578号庭瑞君悦观澜二期G10栋32层1室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