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96号


2026-01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96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2执恢1078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09009239 张汉钟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12002GB00036F00010032  江汉区江汉三路(旧城改)5栋1层 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李妮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2197805300325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交2009)第168705号 张汉钟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12002GB00036F00010032  江汉区江汉三路(旧城改)5栋1层 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李妮(公民身份号码:420102197805300325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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