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368号


2026-01-16  来源:本站

  陈汝威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江城大道201号卧龙·墨水湖边1号地块G5栋\单元47层3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9360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陈汝威
2026年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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