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78号


2026-01-1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78号

  根据(2024)鲁07执恢78号之六,邹俊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05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3000GB00013F00050128  武昌区水果湖街烟霞路以东、沙湖大道以西、公正路以北、松竹路以南武汉中央文化区K6K7地块二期K6-5栋1单元16层1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5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