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55号
根据(2025)鄂0111执恢489号,(2025)鄂0111执恢489号之三,张广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89740号 | 叶贝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20004GB00008F00220298 | 洪山区黄家湖大道501号东原湖光里23栋1单元13-14层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