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51号
根据(2025)鄂0103执4293号之三,潘成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43036号 | 陈伟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19016GB00003F00060040 | 洪山区杨林三路199号洪山区卓刀泉村二期“城中村”综合改造开发用地K6地块(一期)K6-6栋2单元5层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