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36号
根据(2025)鄂0102执恢287号之一,(2025)鄂0102执恢287号,(2021)鄂0106执8542号,黎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27255号 |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1001004GB00024F00090014 | 洪山区徐东大街143号华腾园2栋1单元28层5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