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34号
根据(2025)鄂0104执2185号之三、(2025)鄂0104执2185号,王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10385号 |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4002002GB00018F00240022 | 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紫润明园(北区)24栋1单元11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