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6第133号


2026-01-1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6第133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3执4418号之二,宁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5253号 秦亮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17GB00025F00010197  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K2地块1栋37层5室   
2 鄂(2020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3593号 秦亮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17GB00025F00010197  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K2地块1栋37层5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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