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216号


2026-01-12  来源:本站

  彭琼琼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富康花园7栋1单元1层1门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国用(改2000)第2772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江私02-17529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彭琼琼
2026年1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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