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107号
根据(2025)鄂0205执恢48号,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2009000548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8001GB00003F00010380 | 江汉区前进一路东侧万科金色家园三期1栋2单元19层12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全满玲(身份证号码:420222199112040022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1月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