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中垣置业有限公司(湖北中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)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107国道南、三支沟东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东国用(1997)第050107002-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中垣置业有限公司(湖北中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)2026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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