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125号


2026-01-07  来源:本站

  龚子傲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1R2地块川江池一路1号武汉金发住宅小区项目(金润明珠花园)一期T5栋一单元21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719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龚子傲
2026年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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