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6第76号
根据(2024)鄂0116执4710号之三、(2024)鄂0116执4710号之三,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10641号 | 武汉金马凯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6008004GB00017F00080285 | 黄陂区武湖街汉施公路以南、发展南路以西商住楼(金马长江凯旋城)二期4#、8#楼项目4栋2单元32层4号 |
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1月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