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112号


2026-01-07  来源:本站

 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9R1地块金桥·太子湖1号1栋14层6室的《商品房权属证明书》(证号:武房商证经字第201201180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6年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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