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后雄,吴俊杰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中南路街傅家坡一路8号梅中区间商品房2栋3单元4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792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汤后雄,吴俊杰2026年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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