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6第78号


2026-01-06  来源:本站

  杨金钢因保管不善,将青山区白玉山6街坊61门11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青国用(交2008)第1853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青2008004808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金钢
2026年1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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