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9048号


2025-12-31  来源:本站

  皮梦雨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径河街龚家湾路3号P(2019)057号地块(一期住宅)南区(金辉世界城)7栋1单元21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161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皮梦雨
2025年12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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