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5231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303号,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国用(商2014)第12709号 | 李继安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2202004GB00025F00080066 | 江汉区城开·汉口秀园8栋1单元17层2室 |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李高龙(公民身份号码:42011119890821181X)名下。 |
| 2 | 市2014020151 | 李继安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2202004GB00025F00080066 | 江汉区城开·汉口秀园8栋1单元17层2室 | 解押、解封并协执过户至李高龙(公民身份号码:42011119890821181X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3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