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5200号


2025-12-2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5200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3执2413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1000079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期房抵押证明 420103010004GB00009F00010098  江汉区民族路7号东端E栋20层2001室  解押、解封并将备案在葛能名下(合同备案号:江090230086)的不动产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曾宝真(公民身份号码:350523196909093747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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