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5190号
根据(2025)鄂0102执恢354号之一,陈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21544号 |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5001007GB00289F00020107 | 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红旗村新长江香榭湾2栋1单元13层4室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