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968号


2025-12-29  来源:本站

  郑琳琳,黄国标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栋/单元35层1号、2号、3号、4号、5号、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(二期)5栋2单元25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1996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011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410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000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014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198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郑琳琳,黄国标
2025年12月29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