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951号


2025-12-26  来源:本站

  沿海绿色家园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/金山大道以北、张柏公路以西沿海赛洛城七期6栋11层7室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279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沿海绿色家园发展(武汉)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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