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957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6年1月1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服务专区窗口
联系方式:698111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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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 备注 |
| 1 | 武汉市蔡甸区洪北林场 | 林地使用权/森林、林木使用权 | 武汉市蔡甸区洪北林场总场 | 420114401001GL10097L00000001 | 885014.0000 | 林地 |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