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十升路85号十里景秀北区1-9号楼7号楼一单元13层(3)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8741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十里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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