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914号


2025-12-26  来源:本站

  陈帮明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邾城街邾城新区黄茂里203号/栋1-2层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新国用(94)字第M191103A52B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新990087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陈帮明
2025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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