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5111号
根据(2025)鄂0104执4115号之三、(2025)鄂0104执4115号,陈静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4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11041号 | 邱军、喻婉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4002010GB00002F00060172 | 硚口区古田四路197号广电·兰亭荣荟(建荣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)5栋2单元21层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5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