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894号


2025-12-25  来源:本站

  黄大兴因保管不善,将硚口区解放大道123号11栋1单元5楼3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硚改国用(2000)第C02030003-11---19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硚991397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黄大兴
2025年1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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