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883号


2025-12-25  来源:本站

  陈征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百花一路71号百步亭花园现代城二区205栋7层3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766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陈征
2025年12月25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