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5060号


2025-12-2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5060号

  根据(2025)鄂 0102 执 3877 号之三,(2025)鄂 0102 执 3877 号,张保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4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00806号 湖北一房通典当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9013GB00001F00030041  洪山区青菱河东路1号红霞村城中村改造K1地块A3栋1单元9层(1)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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