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4999号
根据(2025)鄂0106执恢301号之一,柯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79470号 | 苏敏华,梅杰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13008GB00001F00030194 | 洪山区文荟街68号中建福地星城3栋2单元33层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