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4987号


2025-12-2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4987号

  根据(2025)鄂0117执恢382号之一,刘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新2012002762号 刘咏全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7001034GB02002F00030002  新洲区邾城街余姚村龙腾大道以南齐安大道以西(祥和世家)3号楼1层2室   
2 武新国用(2015)第转3228号 刘咏全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7001034GB02002F00030002  新洲区邾城街余姚村龙腾大道以南齐安大道以西(祥和世家)3号楼1层2室   

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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