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4977号
根据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25)鄂0116执恢455号之二、(2025)鄂0116执恢455号之二,陈祥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2321号 | 刘晨頔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6010018GB00013F00010007 | 黄陂区前川街百兴街南美银邦居住小区二期A区A-3栋1单元6层2室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