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4970号


2025-12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4970号

  根据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,文书号:(2025)鄂01执恢163号之二、(2025)鄂01执恢163号 文书原件见档案WHCF2025050028。,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137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08GB00001F00010076  武昌区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/单元3层4号  解除位于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6号汇通天地A塔栋/单元3层4号,鄂(2018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9013号420106002008GB00001F00010076的抵押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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