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8783号


2025-12-22  来源:本站

  朱道卓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湖淌路2号长江村新建居住项目(大洲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)9栋/单元26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998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朱道卓
2025年1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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