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799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6年1月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1345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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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 备注 |
| 1 |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产业园肖榨坊村 | 420115002005GB00046W00000000 | 36286.8900 | 殡葬用地 | |
| 2 |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产业园肖榨坊村 | 420115002005GB00047W00000000 | 3175.9400 | 殡葬用地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