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许庙村汉口湖畔一期6栋2单元4层3号的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》(证号:HPBC20130759-111)/《商品房权属证明书》(证号:武房商证黄字第201301522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武汉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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