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4947号


2025-12-1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4947号

  根据执行裁定书,协助执行通知书,文书号: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六、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六。,杨胜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390号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16GB00061F00010007  江岸区安居路198号(百步亭花园文卉苑)101-103、105-107、201栋1层7室  解除位于江岸区安居路198号百步亭花园文卉苑101栋1层7室(鄂(2023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7712号,420102200016GB00061F00010007)的抵押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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