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4943号


2025-12-1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4943号

  根据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,杨胜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98号 杨胜华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06GB00032F00470079  江岸区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悦秀苑202栋1单元4层3室;景兰苑112栋3单元11层3室;108栋1单元18层3室、2单元3层1室;文卉苑101栋1单元3层6室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具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。送达人员:谭令(158)、唐斯允(3003)。 
2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98号 杨胜华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16GB00061F00010021  江岸区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悦秀苑202栋1单元4层3室;景兰苑112栋3单元11层3室;108栋1单元18层3室、2单元3层1室;文卉苑101栋1单元3层6室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具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。送达人员:谭令(158)、唐斯允(3003)。 
3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98号 杨胜华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06GB00032F00470069  江岸区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悦秀苑202栋1单元4层3室;景兰苑112栋3单元11层3室;108栋1单元18层3室、2单元3层1室;文卉苑101栋1单元3层6室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具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。送达人员:谭令(158)、唐斯允(3003)。 
4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98号 杨胜华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06GB00032F00220119  江岸区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悦秀苑202栋1单元4层3室;景兰苑112栋3单元11层3室;108栋1单元18层3室、2单元3层1室;文卉苑101栋1单元3层6室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具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。送达人员:谭令(158)、唐斯允(3003)。 
5 鄂(2025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6898号 杨胜华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06GB00032F00090012  江岸区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8号百步亭花园悦秀苑202栋1单元4层3室;景兰苑112栋3单元11层3室;108栋1单元18层3室、2单元3层1室;文卉苑101栋1单元3层6室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具(2025)渝0117执恢665号之五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。送达人员:谭令(158)、唐斯允(3003)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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